1.落实国家政策,严格依法行政,发挥经济管理职能,加强政策引导,制定发展规划,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,搞好市场监管,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,发展镇村经济、文化和社会事业,提供公共服务,维护社会稳定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。
2.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,发布决定和命令。
3.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、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,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,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,搞好商品流通,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,抓好招商引资,人才引进项目开发,不断培育市场体系,组织经济运行,促进经济发展。
4.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,部署重点工程建设,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,水利设施的管理,负责土地、林木、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,做好护林防火工作。
5.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、计划生育、文化教育、卫生、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,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,取缔非法经济活动,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,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。
6.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,完成国家财政计划,不断培植税源,管好财政资金,增强财政实力。
7.抓好精神文明建设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提倡移风易俗,反对封建迷信,破除陈规陋习,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。
8.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杜 林 镇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。
李道平 镇党委副书记、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,分管审计工作。
官开波 镇党委委员、镇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,负责移民后扶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。负责肉牛羊产业、核桃产业发展。
朱俊谋 镇党委副书记 协助党委书记工作,负责党建、乡村振兴、政治协商、党政综合、机关内务、意识形态、目标绩效、改革、保密、档案、工会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党政办、乡村振兴办、镇工会、老促会、关工委。负责稻鸭及皮蛋产业发展。
王 伟 镇党委委员、宣传委员、政法委员 负责宣传、党委中心组学习、精神文明、政法、维稳、信访、群众工作、防邪、禁毒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、依法治理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社会治理工作办公室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、司法所、派出所。负责烤烟产业发展。
井飞龙 镇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、党风廉政、反腐败、督查督办、巡察工作、“两项改革”后半篇文章,协助李道平同志负责审计工作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。负责土鸡产业发展。
李小艳 镇党委委员、组织委员、统战委员 协助副书记开展党建工作,负责组织、统战、民族宗教、党校、农民夜校、政工人事、干部考核、人才、公务员管理、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能力建设、编制、项目投资、招商引资、妇女儿童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党建办、经济发展办公室、镇妇联。负责脆桃产业发展。
李 弦 镇党委委员、副镇长 负责农业农村、林业、水利、农业、人武、安全生产、应急管理,分管应急管理办公室、农业服务中心(畜牧兽医站、林业工作站、水利站)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负责王家贡米、稻渔综合种养等产业发展。
李仕强 镇政府副镇长 负责市场监督、财税、农村经济、金融、小额保险、村集体经济、教育、卫计、文化旅游、广播、环境保护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、民政、残联、退役军人、红十字会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财政所、社会事务办公室、退役军人服务站、文化旅游服务中心。负责山地蔬菜产业发展、白酒产业发展。
刘德智 镇政府副镇长、镇团委书记 负责团委、疫情防控、发展改革(以工代赈)、交通、综合执法、住建、自然资源、土地征收、通讯、统计、能源、电力、通信、科技、工业经济、东西部协作、民营经济、人防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、乡村建设服务中心、镇团委。负责场镇建设。
胥菊红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行政审批、便民服务、人社、医保,协助宣传、纪委、文化旅游以及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;分管便民服务中心、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、农民工服务中心。